日前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针对门诊共济、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社会关心的问题,2023年我市制定发布了《平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平凉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待遇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政策的通知》等多项医保服务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了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医保服务。
崆峒区大寨乡农民刘爱国(化名)2023年因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3次,共花费12.31万元,出院时基本医保报销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06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3万元,三重保障合计报销10.36万元,总报销比例84.16%,个人负担1.95万元。刘爱国感慨地说,10多万元对我家来说是个大难题,幸好我年年都参加医保,这才减轻了负担。
市医保局经办人员介绍,刘爱国为农村低收入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报销后,9月份单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7200元。崆峒区医保局认定他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并将信息推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核查认定后,联动实施综合帮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6300元。经过医疗保障和民政救助,大幅度减少了患者家庭因病产生的刚性支出,进一步防范化解了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2023年以来,市医保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根据甘肃省相关规定,结合平凉发展实际,制定了相关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办法通知,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从调整后的政策来看,全市低保对象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比例提高5至10个百分点,依申请救助对象救助比例提高至70%,二次医疗救助比例由30%提高至60%。城乡居民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备案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保起付标准由3000元降低至10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65%;城乡居民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保起付标准由3000元降低至2000元,异地急诊抢救费用纳入直接结算范围。全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下调至6.5%,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3至5个百分点,基本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10万元。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70%,参保人员可同时申请认定备案两种及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
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共落实依申请医疗费用救助6421人次3830.83万元,为18.94万人次低收入人口落实直接医疗救助1.77亿元;为125.28万人次参保职工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7944.02万元,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累计备案19万人,为19.95万人次两病参保患者报销门诊费用1510.92万元。(记者刘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