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0月10日讯 10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布了46项“最多跑一次”的公证服务事项以及试点公证机构名单。
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介绍,通知公布了全省“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清单,包括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无(有)犯罪记录公证、不动产权证书公证等46项,以及试点公证机构名单。
此外,为避免办理公证过程中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过度证明,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证明负担,省公证协会组织专门力量,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共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可以通过当事人承诺方式或信息共享核实解决的证明材料53项,研究编制了全省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所需的37类114项证明材料清单(试行)。
通知明确,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公证事项简单、不涉及财产处分且材料齐全的,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并将限时办理事项及最低时限公示、公布。
建立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最先接待当事人公证申请或咨询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告知自己的姓名及职务,及时受理或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全权负责为当事人办理或引导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清楚;无特殊情形,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针对特殊群体,通知明确,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其中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但尚未达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用。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