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王先生花费6999元购买高考志愿填报服务,因服务机构未按约定履行服务,将其诉至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今日通报该案,认定服务机构违约,判决退还部分服务费4000元。
王先生在儿子高考前,联系了一家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的机构,双方约定机构在孩子高考前、高考后、出分后分别给出三版志愿填报方案,王先生向其转账6999元。
2024年5月28日,机构参考王先生儿子模拟成绩,给出第一版方案。2024年6月10日,高考结束,机构根据王先生儿子估分情况给出建议,但填报方案仍与前版方案一致,王先生对此不满意,希望机构推荐更多学校。
2024年6月24日,高考成绩发布,机构给出新的方案并称推荐填报的学校有一定风险,王先生仍不满意,双方未就方案达成一致。
进行志愿填报时,王先生没有采用机构的方案,为儿子自行选择了其他院校。王先生认为,机构前两次给出的方案内容一致,未提供承诺的三版高考志愿填报方案,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高考志愿填报服务合同,并要求机构返还全部服务费6999元。
庭审中,机构辩称,前两次方案一致是因客户确认无需修改方案,新方案为第三次方案,机构已按时履行全部服务内容,王先生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与机构之间的高考志愿填报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机构按约定应在高考前、高考后及出分后各提供一版填报方案。机构在高考后未按约出具第二版方案构成违约。面对王先生明确提出的调整需求,机构拒绝修改,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服务合同于2024年6月27日(志愿填报截止日)终止,无法解除,机构服务存在违约应予退费。
结合机构已提供两版方案及微信咨询等服务,法院酌情判决退费400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昌平区法院北七家法庭法官刘洋洋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近年来,高考志愿填报服务受到考生和家长青睐,但其中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一些机构仅提供线上服务,合同形式不规范,对服务内容、违约情形的约定较为模糊,甚至一些机构夸大其词、编造各类噱头抬高价格。高考志愿填报服务关系重大,法官建议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细节及违约责任。机构应诚信经营,响应合理调整需求,严禁虚假宣传。考生家长应理性甄别服务,注意留存沟通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