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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公积金五项新政实施 支持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时间:2024-12-04 08:39:43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今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五项住房公积金新措施,包括支持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提高最高贷款额度等。

  此次实施的五项新政具有“一提两优一互助”的特点。在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方面,《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明确,无论是单缴存人、双缴存人家庭,还是购买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首次在贵安新区购房的最高可贷144万元。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仅以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为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贷款受益面。

  在优化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方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将原来“缴存人家庭公积金贷款记录超过1次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调整优化为“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在本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有所居”的支持作用。

  在实施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方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的通知》明确,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本人的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缴存人购房首付款。

  新政执行期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来源: 网络 编辑: zr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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