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以来,“营改增”释放的减税红利,有效降低了企业负担,为我县经济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截至2017年底,我县房地产减税6866.15万元,建筑业减税382万元,金融业减税2097.63万元,服务业减税913.13万元。减税降负效应日益凸显,产业链条持续拓展延伸,社会分工更加专业化,充分激发了我县市场整体活力,多重积极效应不断叠加。
营改增不仅激发了市场活力,也倒逼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夯实税基。促使企业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选取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对不符合规定的供应商进行淘汰。促进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形成闭环,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税负有所下降。(李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