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晓燕 王同辉)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命名2017年度山东省健康促进医院的通知(鲁卫宣传字〔2018〕8号)》,金乡县人民医院、金乡县中医院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成为省级健康促进医院。
根据《山东省2017年健康促进医院创建项目方案》,济宁市6家医院被列为健康促进试点医院。金乡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分别列入健康促进医院试点范围。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两家医院结合自身优势特点,从制度建设、健康环境、健康促进等方面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市县两级领导也多次进行现场指导与督导。2018年7月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一行5人专家组对两家医院创建健康促进医院情况进行了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