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医保局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研究落实生育保险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工作,积极助力育儿友好型社会构建。
● 全面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
生育保险政策覆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积极减轻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经济负担和用人单位顾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截至2023年10月,全县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1.97万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人数312人,涉及金额816.33万元。
● 全力保障女职工三孩生育保险待遇
全面落实三孩生育保险待遇,将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确保足额支付。截至2023年10月,全县三孩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数7人,涉及费用14.51万元。
● 全心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支持措施
进一步强化政策普惠性供给,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通过“浙里办”的“浙里医保”模块完成了生育津贴申领,缓解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焦虑。截至2023年10月,我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人数2202人,享受生育津贴发放121人,涉及金额83.84万元。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巩固提升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