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为充分发挥预防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院在局机关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多项举措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截至目前全县共成立调解组织60个,其中镇街调解组织12个,实现了镇街调解组织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调解组织24个,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4个。基层调解组织初步健全,各调解组织运转正常。
为更好的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我院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制度的建设。及时督促指导本辖区所属调解组织健全完善调解员名册,并通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方便了企事业单位职工更快、更便捷的进行维权,节省了诉讼成本。夯实基层调解“第一道防线”,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