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我县猪肉流通市场,杜绝问题猪肉流向餐桌,确保全县人民吃上安全放心肉。自4月11日以来,县食药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农村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食堂的销售、使用猪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严禁经营、加工非正规渠道、无证无章、病死注水以及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切实维护好猪肉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市场准入”与“强制退出”相结合。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猪肉行为列为专项整治内容,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冷鲜肉店等经营场所中从事猪肉零售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摸底清查,审查主体经营资格,对于无照从事猪肉经营的行为,一律予以取缔,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对在市场上发现的非正规渠道、无证无章、病死注水猪肉,以及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猪肉,立即予以查扣,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不合格的市场主体依法清除市场,并依法定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场厂挂钩”与“挂牌经营”相结合。严格落实“场厂挂钩”和“场点挂钩”制度,保证从定点屠宰厂或屠宰点进购猪肉,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以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另外针对猪肉经营者是否明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鼓励经营者公示猪肉的产地来源、定点屠宰厂名称、进货时间、价格等信息,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健康。
“联合执法”与“科学抽检”相结合。加强与畜牧局联系,开展部门间、站所间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能。另外,对消费者投诉或监管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猪肉进行抽样检测,在近日开展的食品流通环节抽检工作中,涉及到猪肉及其制品抽样共7个批次,该局将根据抽样检测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截至目前,该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猪肉经营户117户次,查处无照经营猪肉及其制品行为3起,扣押问题猪肉170公斤。(高敏 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