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兴隆镇按照省、市、县“一次办好”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构建定位准确、职能清晰、权责统一、服务高效的服务关系体系,大力推进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一是集中服务事项,规范窗口设置。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镇街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县级部门派出机构的许可服务事项一并纳入为民服务中心,根据进驻事项领域、办理数量和频度等要素,按“1+1”(专业窗口+综合服务窗口)的模式设置相应窗口。为民服务大厅现设置窗口包括人社所、民政、残联、村镇办、三资办、财政所、食药监、工商所、计生办、派出所、农业综合(含农机、农技、畜牧、水利等涉农部门)、党群服务(含党政、老龄、妇联、文化、教育、武装、党员服务等业务)。
二是提升硬件建设,完善便民设施。为民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达1360余平方米,为拓展为民服务内容提供了充足空间,大厅内电脑、打印机、电话、网络、档案柜、窗口标识、工作人员座牌等一应俱全。同时,为更好的方便广大群众前来办理业务,构建服务型政府,为民服务中心内增设多项便民服务及物品,包括复印打印、饮用水、休息椅、老花镜、雨伞,残疾人轮椅、医药箱、打气筒、手机充电器等物品,切实做到为群众着想。
三是强化人员管理,统一服务规范。大厅内设置“帮你办”服务台,安排专职帮办员,帮助群众和企业办理业务。对窗口人员严格管理,推行“三个一”(一声问好、一脸微笑、一声再见)文明服务举措;窗口服务“八项要求”(服饰整洁、朴素大方、挂牌上岗、语言规范、坐姿端正、站姿挺立、面带微笑、举止得体),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展现“中心大厅”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