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中小企业局发布山东省瞪羚企业(第二批)、准独角兽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通知。其中,对于企业的认定标准做出明确规定,瞪羚企业申报标准中产业发展需围绕“十强产业”发展方向,同时准独角兽企业则需满足估值超1亿美元。记者 徐晓阳
今年8月,我省首批瞪羚企业名单发布(资料片)
企业发展需围绕“十强产业”发展方向
近年来,瞪羚企业概念被提出并逐渐发展起来,而所谓瞪羚企业是指跨过创业“死亡谷”进入快速成长阶段的企业。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等特征。
2018年被称为独角兽企业的发展元年,一大批独角兽企业崛起并以迅猛的姿态成长。而所谓准独角兽企业则是指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领域,发展速度快、相对稀少,在较短时期(3-5年)内具有成长为独角兽企业潜质的企业。
日前,山东中小企业局发布的山东省瞪羚企业(第二批)、准独角兽企业认定和培育工作开始通知中表示,对于瞪羚企业申报的定性指标中,必须为在山东省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此外还需企业围绕“十强产业”的发展方向,同时要求企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三个会计年度),尚未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的企业,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
而对于准独角兽企业的认定标准则为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进行过私募融资且尚未上市,估值超过1亿美元的高成长性企业。企业信用评分的分值不低于73分。
瞪羚企业定量指标要求高
通知中还指出作为定量指标,申报瞪羚企业的企业还需满足下列情况中的一项。
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09年,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1亿元(含),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20%;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07年,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4亿元(含),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5%;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05年,上年度总收入在4亿元以上,近三年收入均为正增长且近两年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10%。
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12年的,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5亿元(即5年内突破5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同时,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07年,上年度总收入不低于10亿元(即10内年突破10亿元),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的也可作为一项入选标准。
企业可线上参与申报
在创新性指标上,通知上指出需满足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件或软件著作权4件以上、或主导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1项以上;上年度总收入1亿元以下,近两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5%;上年度总收入1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两项标准。
同时要求,申报的企业通过独立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以及专业模型对企业进行综合信用评分,信用评分的分值不低于70分。
基于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移动支付等TMT产业,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实现客户、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须近两年收入或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30%以上。
对于此次通知,想要申报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申请的形式参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网上申报和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